公民入籍
新《入籍法》Bill C-24已在2014年6月19日通过所有立法程序,预计2015年夏天予以实施。
居住要求时间延长至6年需要住4年,每年至少住满183天。
14岁至64岁需要考入籍试,以官方语言证明其具有加拿大知识
与以往分三步骤单独审理不同,citizenship officer 将从头到尾审理所有申请材料,加快审理过程。预计新法案的实施将把审理过程缩短至一年。 新增居住意愿条款:移民部却无限拥有审核权和追索权,可随时取消被认为是没有“在加拿大居住意愿”者的公民身份
加大虚假材料和“影子顾问”打击力度,规范移民顾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