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自雇移民
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申请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艺术或体育领域有相关经验,能够为加拿大作出重大贡献,或者有农场管理经验,愿意并有能力在加拿大购买并管理农场。
相关经验定义:在申请加拿大自雇移民前五年直到移民申请做出决定期间,有两年相关经验,可以是两个一年期的相关经验。
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可:
文化活动方面:
A. 在文化活动方面有两个一年期的自雇经历,或者
B. 参加过两个一年一次的世界级文化活动,或者
C. A 和 B 的情况各一次。
体育运动方面:
A.在体育运动方面有两个一年期的自雇经历,或者
B. 参加过两个一年期的世界级体育比赛; 或者
C. A 和 B 的情况各一次。
农场方面:
两个一年期的农场管理经验。
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选择标准或评分标准
联邦自雇移民评分标准的总分是 100 分,通过分 35 分
评分标准中有 5 项考察项,教育、管理经验、年龄、英语/法语能力、适应能力:
教育:最高 25 分,高中 5 分,技校或职专根据年限 12 - 15 分,14 年以上专科、本科 20 - 22 分,硕士博士 25 分;
管理经验:最高 35 分,2 年 20,每增一年加 5 分,5 年以上管理经验 35 分;
年龄:最高 10 分,21 - 49 满分,每超出一年减 2 分,54 周岁以后 0 分;
语言能力:最高 24 分,第一语言(如英语)最高 16 分,第二语言(如法语)最高 8 分;
适应能力:最高 6 分,配偶学历可加3-5分,申请人或配偶曾有在加拿大的工作或学习经历加5分,申请人或配偶在加拿大有亲属加5分。
满足自雇的基本条件,并在上面 5 项评分中积分达到 35 分以上者,就可以申请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
加拿大自雇移民有别于技术移民,加拿大移民局对自雇移民没有外语能力方面的要求,也就是说,办理自雇移民不需要英语或法语,加拿大移民局看中的是自雇移民的自雇能力,看中的是申请人能够给加拿大的经济、文化或艺术带来促进作用。加拿大移民局要求自雇移民人士必须在加拿大设立或购买一项生意以使自己受雇用,并为加拿大的经济、文化或艺术做出显著贡献。